5月28日,全市第三届“人民满意的公务员”、“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”表彰大会在市委会议中心举行。19名个人和10个集体受到表彰,26名同志和市技术市场办等9个单位记二等功奖励集体。
根据《公务员法》、《公务员奖励规定(试行)》,2012年底,市委组织部、市委宣传部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市公务员局联合开展了武汉市第三届“人民满意的公务员”和“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”评选表彰活动。评选表彰活动每5年举行一次,本次评选表彰经各区各部门审核推荐、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查、初评、复评、考察测评和公示等环节,由市委、市政府联合进行表彰。